Notice: Undefined index: HTTP_REFERER in /home/wwwroot/slmc/wwwroot/e/action/ShowInfo.php on line 2 关于辽宁省2005年建筑门窗幕墙工作会议的报道

关于辽宁省2005年建筑门窗幕墙工作会议的报道

2005-11-11 14:42:56 来源:塑料门窗委员会 作者: 阅读:  字体 :

  2005年11月3日辽宁省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在辽宁盘锦市召开辽宁省2005年建筑门窗幕墙工作会议。协会沈泉兴会长做了报告,报告中说:明年10月辽宁省开始执行节能65%的建筑设计标准。对外窗来说,要求传热系数≤2.5W/㎡·K,气密性为≤0.5m3/h·m。在报告中还介绍,省建设厅原实施的“建筑工业产品质量审验合格证”已取消。质量工作转由辽宁省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外窗、型材、五金件等由协会考核颁发“建筑工业产品质量证书”,颁发节能50%和65%的建筑门窗节能产品证书。凡未取得节能产品证书的建筑门窗,不允许参加工程招投标,不允许用于节能建筑,不能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商品房不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