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民建能效标识工作重点明确
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加快推进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于日前在北京召开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工作会议。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6家国家级测评机构的分管领导和技术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来自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的业内专家列席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测评机构2008年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开展情况,着重研究分析了推进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2009年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的重点和计划安排。 建立和完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立法计划,2009年上半年,将完成《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规定》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质量管理办法》的初稿。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将完成《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的修订完善工作,并会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 总结和推广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经验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工作会议指出,要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推动全国普遍推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各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省市要将试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于3月10日前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各试点省市要尽快建立包括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技术服务、配套政策及管理制度等各方面比较完善的配套体系。 会议还要求,要尽快确定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确定本地区的省级测评机构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备案。 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工作会议要求,各测评机构要加强能力建设,确保在能效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技术人员配备、检测资质认证等方面符合《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要对国家级测评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再由国家级测评机构对所在片区省级测评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逐步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测评机构的能力建设。 做好国家级示范项目的能效测评工作和质量控制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工作会议强调,各测评机构在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专项能效测评时,应同步对具备条件的示范项目进行综合能效测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能效测评补助经费预先拨付50%,剩余的50%根据测评工作的完成情况另行拨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要研究建立国家级测评机构考核评价体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要尽快建立能效测评质量控制体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陈宜明在会上指出,我国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已有了很好的基础,2009年应加快推进,加强管理,要在实践中完善相关制度,使之更加规范和严格。要共同推进能效标识和绿色建筑标识两项工作,探索两者的结合点,使两项工作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