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Undefined index: HTTP_REFERER in /home/wwwroot/slmc/wwwroot/e/action/ShowInfo.php on line 2 民用建筑将评节能星级

民用建筑将评节能星级

2011-01-26 12:12:43 来源: 作者: 阅读:  字体 :

  北京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及市市政管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进行试点。试点的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央财政、市级财政给予资金补助或贴息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等。


  按照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能效测评结果划分为5个等级:基础项达到节能50%以上、65%以下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时,标识为一星,根据北京市实际情况,新建居住建筑不进行一星的能效测评标识工作;基础项达到节能65%以上、75%以下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时,标识为二星;基础项达到节能75%以上、85%以下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时,标识为三星;基础项达到节能85%以上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时,标识为四星;基础项达到节能85%以上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选择项所加分数达到60分以上时,标识为五星。标识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