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署2007年建筑节能工作
“2006年已经过去,要在剩下的4年里完成北京市‘十一五’期间建筑能耗降低17%的总目标,我们还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确实到了必争朝夕的时候了!”在4月13日举行的北京市2007年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监管工作会议上,北京市建委副主任冯可梁向北京的建设工作者发出动员。 2006年发布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首次规定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定量指标:到2010年,全市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降低17%。其中住宅建筑采暖能耗降低23%,公共建筑采暖能耗降低14.5%,供热系统热效率提高10%以上。同时,完成25%,即403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会上,冯可梁对2007年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做出部署:一是完善建筑节能和建材监管立法工作,修订《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明确民用建筑节能在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改造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工作原则,明确有关企事业单位、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二是建立建材监管联动机制,市建委与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市实施重点建筑材料品种监督抽检制度,对不合格建材制定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建材供应企业诚信制度,将一批不能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功能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建筑材料清出北京建设市场,并重点加强对奥运场馆建设等重要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的监管,完善制度,加强抽检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认真实施建筑节能和散装水泥“十一五”规划,制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计划与推进政策,建立从2007年到2010年既有非节能建筑改造的项目库,组织做好各区、县农民住宅建筑节能墙改示范项目。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的部署,2007年北京在建筑节能方面将有多项重要措施出台。供热体制改革的政策细则在上半年确定,年底前基本实施到位。对大型公共建筑将出台耗能限额和能源级差价格政策,推行能耗检查审计制度。 此外,奥运工程的节能降耗也是北京建筑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