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月1日起实施
据中国建设报报道,4月26日,建设部在京召开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发布宣贯会,我国批准发布的第一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性国家标准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由建设部组织编制、审查、批准并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此次发布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公共建筑包含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科教文卫建筑(文化、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邮电、通讯、广播电视建筑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等。标准的节能目标和途径是:通过改善建筑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共暖、通风、照明和空调设备、系统的能效比,采取增进照明设备效率等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舒适参数条件下,与上世纪80年代设计建成的公共建筑相比,全年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的总能耗可减少5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等全国23个单位共同编制完成。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在宣贯会上指出,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在民用建筑领域全面铺开,是建筑行业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制定并强制推行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材节水标准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缓解我国能源短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黄卫指出,目前,我国的房屋建筑正处于历史高峰期,除工业建筑外,我国城乡既有建筑总面积达400多亿平方米。目前建筑能耗已占全国总能耗近30%。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城乡还将新增建筑约300亿平方米。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能耗必将对我国的能源消耗造成长期的、巨大的影响。据有关专家研究,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大约为普通居住建筑的10倍左右。因此,公共建筑节能推行的力度和深度,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建筑节能整体目标的实现。黄卫强调,建筑节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运行管理等方方面面,影响因素复杂,单独强调某一个方面,都很难综合实现建筑节能目标,只有通过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的制定并严格地贯彻执行,才能统筹考虑上述各种因素,在节能技术要求和具体措施上做到全面覆盖、科学合理和协调配套。因此,建筑节能标准是实现建筑节能的技术基础和前提,是全面推行建筑节能的有效途径。黄卫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发布这一有利时机,认真学习《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领导,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对《标准》的培训,切实抓好《标准》的实施监督。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把《标准》的执行落到实处。把建筑节能作为一项功在长远、利国利民的大事抓紧抓好,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共同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