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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5万平米小区须节能

2011-01-26 12:17:34 来源: 作者: 阅读:  字体 :

 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出台《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试行)》,向市民征求意见:其中尤为关注的是,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政府财政投资、新(改、扩)建的建筑须全部“绿色”。 
  该《办法》规定,建筑必须“绿色”的范围包括,在武汉市的行政区域内,新建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新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王家墩中央商务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新区新建建筑。 


  生产、使用列入推广目录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其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或经建筑能效测评获得低能耗建筑能效标识的绿色建筑项目,经确认后,用于采购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与环保等专用技术、设备、产品的投资额的50%,抵扣企业所得税;生产企业、技术集成企业,免征三年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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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长江日报 武汉明年需制订哪些规章?昨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各界征集武汉市2010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建议的立法项目应尽量具体明确,并注意政府立法权限。 


  建议人需写明立法建议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主要依据和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注明建议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立法建议项目草案文本。立法建议项目申报材料请于11月1日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法制办的通信地址:“武汉市汉口洞庭街127号”;邮编430014(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书”);传真82827693;电子邮箱whfzb@wh.gov.cn。 


  与此同时,《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也上网公开征求民意。本月20日以前,建议人可登录武汉政府法制网或来函,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