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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

2011-01-26 12:12:36 来源: 作者: 阅读:  字体 :

    针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存在的一些质量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管。


    据介绍,近一时期,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生产企业不按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有的建材市场经销企业非法经营无产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的节能材料和产品;有的建筑工程违规购买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这些行为严重扰乱、违反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正常的生产秩序、流通秩序和使用程序,也给建筑工程质量特别是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带来严重影响。


    为了确保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所使用的节能材料和产品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三部门提出,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作为近一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务见实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强质量监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严控源头,进一步健全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生产标准,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按规定进行产品的型式检验、出厂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二是规范市场,加强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强化市场主办者的责任,经销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市场主办者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建材经销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确保其依法销售质量合格、手续齐备的节能材料和产品,严禁采购和销售“三无”节能材料和产品。在流通市场监管中,对节能材料和产品的经销企业销售的材料和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手续进行查验,及时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三无”节能材料和产品、冒用他人产品商标、厂名、厂址及检验报告、利用广告对产品质量做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的销售企业,切实净化流通市场。


    三是部门联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相关部门对需要重点检查的节能材料和产品进行汇总归纳,列出检查清单,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安排进行产品质量抽查、监测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落实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按照企业违法违规程度和频次,对违反规定的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建筑工程使用单位进行不良信誉记录,对一定时期内未出现不良记录的守法企业建立企业优良信誉记录,并予以公示。


    建立舆论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质量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监督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质量以及工程质量的良好氛围,指导公众增强对节能材料和产品的质量识别能力。


    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把各地建筑工程使用节能材料、产品的质量情况纳入每年一度的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内容,进行专门评价检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质量情况纳入年度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评价内容,进行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