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完成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
由甘肃省建设厅和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汶川地震甘肃省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2008~2015)》已全部完成,并下发有关市州实施。 该规划共3册,涉及陇南、天水、甘南灾区13个重灾县区的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调整、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城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等内容。规划还对近3年市政基础设施恢复、城镇住房建设、村庄重建和投资项目计划,以及到2015年前5年的发展作了详细明确规划。 规划要求受灾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以灾后重建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组织实施专项规划,高质量、高效率地搞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等分年度制定实施计划,发挥计划的指导和宏观调控作用,坚持恢复重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建设;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加强重建工程的招标监督管理,确保重建资金专款专用;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实现动态跟踪,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千方百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重建任务;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确保重建工作顺利实施,努力把灾区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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