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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

2011-01-26 12:10:25 来源: 作者: 阅读:  字体 :

2008年5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该导则用以指导四川汶川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导则中关于房屋建筑与门窗部分做了如下规定:

 

一、安置住房
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15~22㎡;开间3.3~3.7m,进深5.0~5.8m;室内最低点净高2.4m;自然采光面积≥3㎡,自然通风面积≥1㎡;宜南向开门,门上宜设雨篷。
二、保温隔热
1 寒冷地区屋顶传热系数≤0.70,外墙≤0.62,外窗双玻;
2 严寒地区屋顶传热系数≤0.60,外墙≤0.60,外窗双玻;
3 夏热冬冷地区屋顶传热系数≤0.80,外墙≤1.00。
三、墙体和门窗
1 公用卫生间和厨房墙体,应有防腐、防水措施;
2 屋面、外墙、外窗应能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浸入室内;外门窗开启部位宜设纱扇;门窗上的单块玻璃面积不应大于1.5㎡。

详细导则,请点击下载: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