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Undefined index: HTTP_REFERER in /home/wwwroot/slmc/wwwroot/e/action/ShowInfo.php on line 2 河北省节能专项规划出台 建筑窗户外侧增设遮阳设施

河北省节能专项规划出台 建筑窗户外侧增设遮阳设施

2011-01-26 12:09:35 来源: 作者: 阅读:  字体 :

             
      节能专项规划是河北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该省“十一五”时期节能和重大节能项目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为推动全省开展节能降耗,优化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能源瓶颈制约,加快建设节能型经济和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我省“十一五”节能目标,按照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结合实际,河北省制定了本规划。

       
      本规划分为六个部分:能源生产、消费及利用现状,节能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和目标,重点节能领域,重点节能工程,保障措施。
      
      本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10年。
      
      公共与民用建筑
      
      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2005-2006年,执行节能50%的标准,2007年开始执行节能65%的标准;结合城市改建,开展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每年实施5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加快供热体制改革,推行采暖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
      
       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包括各种新型墙体材料、中空玻璃、节能门窗、节能电梯、节能家用电器等;推广供热采暖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重点是建筑围护结构和采暖空调系统的改造技术,如外墙增加外保温、屋顶加设倒置保温层、窗户改为双(三)玻中空及低辐射率玻璃、窗户外侧增设遮阳卷帘以及单管串联采暖系统加装跨越管、温控阀及热计量表等,在中央空调系统推广风机、水泵变频调速等节电技术等;加快开发推广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资源在公共与民用建筑上的应用技术。
      
      突出抓好石家庄晶达建筑体系有限公司的百万平方米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化研发基地、唐山市中德合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秦皇岛市“在水一方”旧城改造试点等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力争“十一五”末,全省新建节能建筑实施节能65%标准达标率达到100%,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节能300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