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通报全国建筑节能的专项检查情况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是我部贯彻国务院的要求建立的一种考核评价机制,已连续进行了三年,效果很好。2007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建设部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国各省、自治区(西藏除外)、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26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及26个地级城市的建筑节能总体推进情况和重要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抽查了610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147个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从检查结果看,2007年各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建筑节能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机制创新,狠抓监督落实,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情况成效明显。截至2007年10月份,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97%,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71%,分别比2006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据此估算,2007年1~10月份新建的节能建筑可形成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情况成效明显。截至2007年10月份,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97%,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71%,分别比2006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据此估算,2007年1~10月份新建的节能建筑可形成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已经启动。财政部会同建设部提出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对实施改造给予奖励的财政政策,2007年专门安排补助资金9亿元,用于对安装热计量装置的补助。部分地区已启动了相关能耗调查、制定改造计划等基础工作。天津、大连、青岛、银川、唐山等地已率先开展了一批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试点工作。 ——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进展较快。200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7亿多元,支持了三批212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各地积极响应中央政策,通过制定规划、编制标准规范、研发技术产品、出台经济政策等手段,有效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模,截至2007年底,各地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达7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近8000万平方米。 ——推广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地把推广绿色建筑作为促进建筑节能模式转变的重要抓手,结合地区实际,通过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组织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召开绿色建筑宣传会议等方式,不断加大绿色建筑的推广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