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共建筑节能新规范 规划节能50%目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今后,按照新规范建设的公共建筑将达到节能50%的目标。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科技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今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必须严格按出台的新标准办事。对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得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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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今后,按照新规范建设的公共建筑将达到节能50%的目标。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科技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今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必须严格按出台的新标准办事。对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得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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