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编号为JGJ/T154-2007,以下简称《标准》)是我国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的技术性标准,并适用于我国城镇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各类能源消耗量的统计。 据参与《标准》编制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学博士周辉介绍,《标准》共分为7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对象与统计指标、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样本量和样本的确定方法、样本建筑的能耗数据采集方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生成与报送方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数据发布。 “《标准》对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样本的来源、能耗数据采集的途径、采集方法及报表生成等方面均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周辉说,并且将通过国家级、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级(地级市、地级区、州、盟)三级进行统计汇聚,以达到摸清数据的需要。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魏庆芃指出,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共分为居住建筑能耗统计和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对于综合楼或商住楼,居住建筑部分应纳入居住建筑的能耗统计体系,公共建筑部分应纳入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体系。” 在居住建筑能耗统计方面,《标准》要求将建筑层数划分为三类,分别是低层居住建筑(一层至三层)、多层居住建筑(四层至六层)及中高层和高层居住建筑(七层及以上)。并按照居住建筑能耗统计样本量和样本的确定方法,建立3个分类基本信息表,分别为低层居住建筑基本信息表、多层居住建筑基本信息表、中高层和高层居住建筑基本信息表。 “基层统计单位应对3个分类基本信息表中的居住建筑按分类随机抽样确定样本量。”周辉介绍,如按百分之一的抽样率确定样本量,当按百分之一的抽样率确定的建筑栋数不足10栋时,确定样本量为10栋;当某类居住建筑的总数不足10栋时,样本量应为该类居住建筑的总数。 而基层统计单位应按照确定的样本量,分别在对应的居住建筑分类基本信息表中进行随机抽样,构成居住建筑能耗统计样本。 周辉指出,在首次统计基础上的各次统计,除了应保留上一次统计的居住建筑样本量和样本外,还应增加上一次统计后竣工的各类新建居住建筑的抽样样本。 抽样方法仍应先按百分之一的抽样率确定各类新建居住建筑的样本量,当按百分之一的抽样率确定的各类新建居住建筑栋数少于1栋时,应确定各类新建居住建筑的样本量为1栋;然后根据确定的各类新建居住建筑样本量,在上一次统计后竣工的各类新建居住建筑中进行随机抽样,被抽中的新建居住建筑应补充到上一次的统计样本中。上一次统计后拆除的居住建筑如果是样本建筑,应从样本建筑中去除。 而中小型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将按建筑功能划分为四类进行统计,这四类分别为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和其他建筑。而按照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样本量和样本的确定方法的要求,也将建立4个分类相应的基本信息表。 周辉表示,基层统计单位应对4个分类基本信息表中的中小型公共建筑按以下方法确定样本量:按十分之一的抽样率确定样本量;当按十分之一的抽样率确定的建筑栋数不足3栋时,确定样本量为3栋;当某类中小型公共建筑的总数不足3栋时,样本量应为该类中小型公共建筑的总数。 基层统计单位应按照确定的样本量,分别在对应的中小型公共建筑分类基本信息表中进行随机抽样,构成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样本。而对于大型公建项目,周辉强调,“将全部进行能耗统计。” 另据周辉介绍,《标准》规定,民用建筑能耗将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级进行统计汇聚。 其中县级将成为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基层统计单位。《标准》要求,县级辖区内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样本量和样本应由基层统计单位按《标准》规定的方法确定: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样本量和样本应采用分类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逐一调查的方式进行建筑能耗统计。 《标准》要求基层统计单位应负责辖区内样本建筑能耗数据的采集,基层统计单位应逐月采集样本建筑的能耗数据,并应按照规定填写样本建筑的能耗数据。 与此同时,基层统计单位应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辖区内的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总表。并负责将上一次统计后竣工的所有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应补充到上一次建立的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总表中,上一次统计后拆除的城镇民用建筑应从上一次建立的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总表中去除。 “在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是基层单位应建立辖区内的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总表。因为只有采集到了各基层统计区域的全部民用建筑数量和类型,才能进行建筑分类、抽样、对样本建筑进行能耗数据采集、由样本建筑能耗估计整个基层区域的建筑能耗、数据上报等整个建筑能耗数据采集过程。”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刘俊跃表示。链接据参与编制《标准》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学博士周辉介绍,为从总体上反映数据真实性又体现个体的差异性,《标准》的数据采集采取了两种方法。目前数据采集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用能侧调查,一是供应侧调查,两种方法均要在《标准》中体现。 一方面,从基层采集(用能侧调查)的数据是最真实的,但又不得不面临巨大工作量的问题,建设部门和统计部门不可能对所有城市的所有建筑都进行调查,因此需要按照统计学规律对典型建筑进行调查与采集收取数据,获取建筑个体的能耗信息。 而另一方面,因为供应端体现的是全社会的总体需求,从供应端获得的用能总量(供应侧调查)可以提供最准确的数据。但它又不能反映建筑的个性差异以及建筑中各种设备用能效率差异。因此在《标准》的制定中,既要反映总量问题,又要在反映个性的差异的情况下确定上述方法,而通过个体化的项目调查,可以了解哪一类型的建筑耗能较大,从而制定相应的节能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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