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开窗面积要占外墙12%以上
建筑的主体朝阳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外窗可开启的面积,不应小于外墙总面积的12%。9月6日,市规划委和市建委联合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编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该《标准》对于建筑节能方面的设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建筑的主体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房间宜避开冬季最多频率风向(北向、西北向)和夏季最大日射朝向(西向),以节约空调和暖气的使用。而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也规定不应小于外墙总面积的12%,当外窗面积小于外墙总面积的12%时,外窗应全部可开启。透明幕墙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该《标准》还对空调房中的温度和湿度做出规定,公共建筑中一般房间的空调系统冬季不宜高于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冬季集中采暖的室内设计温度,办公楼中的办公室不宜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