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领导换届将考核节能减排 实行问责制
“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将使中国尽快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在即将开始的全国省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节能减排工作将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8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尽管2007年上半年节能减排出现了新的进展,万元GDP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均实现了降低,但马凯并未表现出乐观,而是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来表述。 除了上半年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的原因外,一些地方过度开发、不计代价发展的恶果不断暴露,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远远超过环境容量。节能减排问题不解决,马凯总结出将带来四难,“资源难以支撑,环境难以容纳,社会难以承受,发展难以持续。” 缺乏科学的干部考核体系成了主要的矛盾和问题之一。马凯表示,许多地方对干部的考核仍主要侧重于经济增长、招商引资等,一些地方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节能减排作为软指标。财政税收政策的不完善也影响了节能环保产品的推广。马凯举例,实行差别电价后,一些地方反映,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上缴中央国库,影响了地方实施差别电价的积极性。 目前排污费征收标准只相当于污染治理成本的一半,但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涉及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等,推进难度大。 为确保实现今年的节能减排目标和“十一五”总体目标,强化领导政绩考核成为国务院为下半年工作“开出的第一个药方”。马凯透露,在即将开始的省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将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制定发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今后还将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为顺利推行该制度,将公开节能减排信息,奠定社会监督基础。在2010年前,中国所有城镇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将提高到每立方米0.8元以上,研究制定差别电价收入留省级财政专项用于节能减排的具体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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