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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采取具体措施保障20%节能目标实现

2011-01-26 12:05:05 来源: 作者: 阅读:  字体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司有关人士8月2日在“中印可持续发展核心—节能与环保产业合作交流会”上说,中国政府正采取具体措施保障“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指标实现。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被作为首要措施。调整结构既是调整产业结构也是调整用能结构。目前有关部门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和市场准入门槛,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同时依法淘汰高耗能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置和技术设备。
    统计显示,2006年,铜、铅、锌冶炼行业通过技术改造分别淘汰落后产能100万吨、35万吨和56万吨,电解铝行业落后的自焙槽生产工艺及装备技术已淘汰,水泥行业高耗能的湿法窑工艺大部分已拆除或停产。据介绍,2007年计划通过“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3000万吨、落后炼钢产能3500万吨、等量替代5000万吨机立窑水泥建材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大淘汰电解铝、铁合金、焦炭、电石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另外,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被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办法。
    推进节能技术进步被作为实现节能目标的重要抓手。计划中,要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耗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组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的政策环境,加强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选择一批节能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技术,采用多种措施加以推广。据了解,目前对一些量大面广的节能产品,如高效工业锅炉(窑炉)、高效电机系统、高效照明产品等,已经分别制定了推广方案。
    节能重点工程被提上了重要日程。2006年以来,有关部门已经全面启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支持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项目,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快热电联产项目核准进度。信息显示,通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可实现节能2.4亿吨标准煤。在建筑节能方面,今年将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推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启动200个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
    以具体指标抓好千家企业等重点企业节能降耗。调查显示,仅推行年耗能在18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每年即可实现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记者注意到,国资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目前正督促各地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特别是国家重点监管的千家企业节能工作的跟踪、监测。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企业向社会公告,限期整改。组织开展用能设备检测,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组织开展重点耗能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指导各地依法抓好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降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