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Undefined index: HTTP_REFERER in /home/wwwroot/slmc/wwwroot/e/action/ShowInfo.php on line 2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013-09-03 09:29:10 来源: 作者: 阅读:  字体 :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4 – 037 – 2012

已于201251日实施

为贯彻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居住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热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气候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居住建筑必须进行节能设计,并应有节能设计的专项说明,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建筑的供暖能耗应控制在本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1.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1规定的基本限值。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最大限值。

1 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C)限值

朝向

窗墙面积比

基本限值

最大限值

0.30

0.40

东、西

0.35

0.45

0.50

0.60

2.  居住建筑围护结构在表2中列出部位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的限值。

2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K  [W/m2K]

3层建筑

4-8)层的建筑

9层建筑

外门及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1.7

1.7

1.7

外窗

CQ0.2

2.8

3.1

3.1

0.2< CQ0.3

2.5

2.8

2.8

0.3< CQ0.4

2.0

2.5

2.5

0.4< CQ0.5

1.8

2.0

2.3

3.  居住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北向卧室、起居室不应设置凸窗。当为凸窗时的传热系数限值见表3

3 凸墙的传热系数(K)限值

窗墙面积比CQ

传热系数K[W/m2K]

3层建筑

4-8)层的建筑

9层建筑

CQ0.20

2.4

2.6

2.6

0.20< CQ0.30

2.1

2.4

2.4

0.30< CQ0.40

1.7

2.1

2.1

0.40< CQ0.50

1.5

1.7

2.0

4.  外窗遮阳系数:外窗遮阳系数外窗遮阳系数(SCC)限值,0.30< CQ0.40时,遮阳系数0.45. 0.4< CQ0.45时,遮阳系数0.35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7-2012的颁布实施,建筑外窗的传热系数的最小值应达到1.7[W/m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