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保持国内领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规划》还对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工作主要成效做出了总结,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目标,并制订了完成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工作主要成效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是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修订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发布了《关于推进本市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编制了《关于推进本市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支持政策。 二是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基本达到100%。新建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近1. 三是绿色建筑示范由点向面发展。组织完成14个、162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在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等启动了绿色建筑园区试点示范。 四是住宅产业化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面积奖励优惠政策,建立了住宅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了专家委员会,组织了60多万平方米住宅产业化试点。 五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加快推进。完成4693万平方米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166座锅炉房和498个小区供热管网改造。通过资源整合、管网改造、新技术应用和能源结构调整,供热效率大大提高。新建和改造5.6万户节能农宅,节能住宅冬季室温提高6 六是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步伐加快。截至2009年底,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面积500万平方米,建成600余座农村杨阳光公共浴室,采用热泵技术采暖的民用建筑2000万平方米。北京市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 七是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初步建立。65座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和258栋大型公共建筑安装了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建设了节能监管平台,建立了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开展了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为出台能耗定额和级差价格政策创造了条件。“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建筑节能量达396万吨标准煤,占北京市同期总节能量的22.3%,为实现北京市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是实现“五个突破” 一是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现新突破。2012年率先实施居住建筑75%节能设计标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热源和管网热效率指标达到世界同等气候条件地区先进水平。强制安装遮阳装置和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 二是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工作实现新突破。在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海淀北部新区等组织绿色建筑园区的试点示范。绿色建筑由单体建筑向绿色园区扩展,重要功能园区和政府投资项目均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十二五”时期建成绿色建筑3500万平方米,到2015年产业化施工的住宅达到当年建筑量的30%以上。 三是城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新突破。“十二五”时期组织6000万平方米城镇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 四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现新突破。因地制宜地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到2015年,北京市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比“十一五”时期翻一番。 五是推进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实现新突破。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和级差电价制度,形成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市场推进机制。进行组织供热资源整合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改造后的燃煤锅炉热效率达到75%,燃气锅炉热效率达到92%,一次热力网热输送效率达到95%,二次热力网热输送效率达到85%,公共建筑电耗降低12%。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使北京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在“十二五”时期实现的节能量达到599万吨标准煤。同时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争取通过行为节能,降低建筑能耗21万吨标准煤,即可实现620万标准煤的预期性目标,占北京市总节能目标的41%以上。
2005年,在全国各地推行50%的建筑节能标准时,北京市推出DBJ04-242-2006《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率先执行了建筑节能65%的标准。此后,在全国引起连锁反应,其他城市纷纷推出65%的节能标准。近日,本刊获悉北京市建委和市发改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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